30多万元买了一辆车,刚开了不到200公里就出现了怪病:挂上挡加油门车子不走,直到转速表到了5000转后,车子猛地向前冲去。“这个可是重大的安全隐患 ,一不留神就伤人伤己。”这辆车的车主金先生为此找到车行要求退车或换车,均遭到拒绝。经过协商,车行答应为金先生更换变速箱总成。可金先生随后发现,车行用的是一个旧件翻新的“再制造”变速箱总成。11月5日,金先生约上车友会的车友,发动了13辆同款车将位于黑龙江中路的车行团团围住,打算以此讨个说法。对此,车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金先生的车确实存在问题,但换成“再制造”零件是厂家的行为,他们只能就金先生提出的退车或换车要求向厂商继续申请。
车主
新车没跑200公里出毛病
11月5日中午,记者在事发现场见到了把车堵在车行正门的金先生。据金先生介绍,今年9月8日,他提到了自己的新车,开了几天后车辆出现了问题。“这辆车是自动挡,车辆启动后,挂上前进挡或是倒挡,车子就是不走。我只能重新启动,车子才能前行或是后退。”金先生说,一开始他以为是自己操作不当,但这种情况却频频出现。“9月20日,那时候刚跑了不到200公里,这样的情况又出现了。我试着继续慢慢加油,转速表达到5000转之后,车子猛地向前一冲,差点撞到对面的行人!”
金先生随即到车行去检查,工作人员表示从未听说过这种毛病,检查了一番也没有发现什么故障。可金先生在日后驾驶车辆时,这样的情况还是不断出现。10月5日,金先生拿着一段自己录制的故障视频来到车行。“一位负责人听说这个怪事亲自试了试车,正巧这样的故障再一次出现了。这把车行的工作人员也吓了一跳。”
车行维修用上了翻新件
金先生说,刚买的车出现这样的故障,所以他要求退车,结果车行不答应,随后他又提出换一辆新车,车行还是不同意。
经双方多次协商,车行“说可以给我换一个变速箱。但他们也承认,出现这样的故障也不一定就是变速箱的问题,只能先换换看。”金先生说,“11月1日,车行告诉我,厂家把变速箱发过来了。我到了车行一看,变速箱总成上竟贴着一个‘再制造’的标签。什么是‘再制造’?就是翻新件!我的车开了不到200公里就出了大毛病,不给退、不给换,维修时连个新件也不给……”讲到这里,金先生气得脸色发白。
金先生说,他坚决不同意使用这个“再制造”的变速箱,可车行表示只能厂家发过来什么用什么。双方协商无果,金先生只得联系车友会,请车友们一起来讨说法。
车行
承认有故障但退换很难
对于金先生反映的问题,该车行一位姓蓝的负责人表示,他曾驾驶过这辆车,确实发现了金先生所说的问题。“我们已经达成了一致,即我们给金先生换一个变速箱。但零件必须由厂家发货,结果厂家就发回个‘再制造’的变速箱总成。”蓝先生认为,车子出现问题是厂家的责任,厂家提供“再制造”零件也是厂家的责任,“车行夹在金先生和厂家之间很尴尬”。
随后,蓝先生带着记者去仓库里查看了厂方发来的变速箱,上面果然贴着“再制造”的标签。“其实‘再制造’不是简单的翻新件,品质和质量都没问题。”蓝先生一再解释说。
“再经过什么工艺加工,毕竟是翻新,也不等于新东西。”金先生表示无法接受。
既然车辆的确存在质量问题,为何不退换?对此,一位姓韩的相关负责人表示,车和其他商品不同,一旦售出不能退也不能换,只能维修。“要退换,只能到法院起诉。”韩先生说。
“我现在就希望把这辆车给我退了,或是换了!”金先生说。
截至记者截稿时,车行答应再就金先生退车或换车的要求向厂家进行申请,7日内答复。
厂家
换变速箱用翻新件是规定
在这起纠纷中,厂家为何要向车行提供一台“再制造”的变速箱?记者就此问题拨打了该品牌厂商的客服专线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所谓“再制造”就是把旧的零部件经过相应生产线的专业处理,打造成新的零件,虽说本质上属于翻新件,但是在质量和保修方面和新的变速箱一样享受优质服务。
这位工作人员还说,金先生买的这款车在维修中,厂家只能提供“再制造”的变速箱总成。当记者希望工作人员给出个解释时,这位工作人员愣了一下后回答说:“这是公司的规定,没有为什么。我们公司所有车型都是这么规定的,只要是维修变速箱总成,厂家只提供‘再制造’件。”工作人员说,这个规定只限于变速箱总成,其他零件能提供新件。
对于这个规定,记者分别咨询了岛城销售该品牌汽车的3家4S店,接受采访的销售人员全部表示不知道公司有这样的规定。记者随后又致电这三家4S店的售后服务部门,3个店的工作人员均表示这种情况的确存在,但他们也说不清原因,“厂家给什么,我们就用什么。”一位工作人员说。
律师
退车换车都有法律依据厂家规定属于霸王条款
“金先生主张的退车或换车要求有法律依据。”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单正国律师认为,虽然目前尚未有汽车三包法规,但汽车作为普通商品,完全可以比较其他普通商品的三包法规,可退可换。
“依据《民法通则》、《合同法》,金先生与车行达成了买卖合同关系,买的这辆车不符合质量要求,金先生有权解除合同,损失由出卖人,也就是车行承担。”单律师介绍说,金先生的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,对人身安全造成潜在威胁,如果问题不解决,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,损失也由车行来承担。如果车行在合同上提前做了一些免除责任的约定,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。
此外,单律师认为,金先生向车行提出维权要求是合理的,因为金先生是和车行达成了买卖合同,而不是和厂商。
山东鼎海律师事务所的王伟律师表示,在销售过程中,车行和厂商如果没有说明变速箱总成维修时只能用“再制造”零件,消费者的知情权已经被侵犯,“你提前告知,消费者心中有数,他也许就不会买这辆车。”王律师认为,除此之外,国家也没有法规规定厂商只能提供“再制造”零件,厂商单方面这么做带有强制性,是霸王条款。王律师也建议,厂商应让顾客从新零件和“再制造”零件中自己选择。
何谓“再制造”
再制造是指对废旧产品高技术修复、改造的产业化。
再制造的重要特征是再制造产品质量和性能不低于新品,有些还超过新品,成本却只是新品的50% ,节能60%,节材70% ,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显著降低。在技术上,用于再制造的关键技术应具有效率高、质量可靠 、自动化程度高、环境友好等特点。
■记者调查
也有其他厂商只提供“再制造”
是不是所有厂商都对金先生这样的问题车提供“再制造”的变速箱总成?记者随后采访了11家汽车品牌 ,其中两家厂商表示有新零件和“再制造”零件供消费者选择,有一家车商则规定,更换变速箱总成和CD 机都只能提供“再制造”的产品。
记者先后拨打了一汽丰田、广汽丰田、华晨宝马、长安福特、东风日产、一汽奥迪、梅赛德斯奔驰、广汽本田等厂商的服务电话,得知这些厂商在维修时都只提供新零件。
但上海大众、一汽大众则表示,维修时可提供新零件和“再制造”零件供车主选择。“在维修之前都会给车主说明白,这两种零件的价格也不一样,新零件肯定贵,这就看车主自己的选择。”该厂商的工作人员表示。
北京现代厂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凡是北京现代的车型,在维修时,厂商提供的变速箱总成和CD机都是“再制造”的产品,不提供新件。“‘再制造’是节能环保产品,质量和保修与新品都一样,顾客不必有顾虑。”工作人员说。
■汽修专家
建议厂商让顾客二选一
岛城汽修专家张美岩告诉记者,“再制造”零件因为其节能环保的优势,越来越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,市场上的“再制造”零件越来越多。
据了解,早在2005年11月,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颁布的“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(第一批)工作的通知”中便公布了包括七个重点行业、四个重点领域、十三个产业园区和十个省市的42个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名单。其中“再制造”被列为四个重点领域之一。
但是张美岩表示,目前消费者对这种翻新件还有顾虑,“再说现在市场上一些‘再制造’零件的品质也难以保证。所以,主动选择‘再制造’零件的消费者很少。”张美岩认为,即便是厂商对自己的“再制造”水平有足够的自信,也应该让消费者从新零件和“再制造”零件中二选一 ,“只提供‘再制造’零件,对消费者来说不公平。”